各单位:
你单位对2012年度研究生培养情况及导师津贴发放统计数据反馈的结果已通过审核(见附件),请你单位根据审核结果认真做好2012年度导师津贴发放工作,所需资金由你单位在遵守国家和我院财务相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自行安排,院领导、院务委员和院本级“双肩挑”导师的津贴由院本级发放。
特此通知。
附件:8590am海洋之神2012年度研究生培养情况及导师津贴应发金额一览表
研究生处
2012年11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