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海南大学关于确认2015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通知》(附件)转发给你单位,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导师参加相关学院的招生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在不同学院招生的导师须分别填写附表1。
2.招生专业请按照海南大学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写(6位代码标识的是招生专业)
3.《2015年海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表》(附表1)中“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各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所在研究所(站、中心)公章。
4.请各单位分学院汇总后于2015年1月9日12:00前将附表1-3报送院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到catasyjsc@126.com),逾期不候。
海南大学关于确认2015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通知.doc
8590am海洋之神研究生处
2015年1月6日